腦力激盪法在1939年由亞歷山大.奧斯本(Alexander Osborn)開發。
奧斯本認為,腦力激盪法有4項基本原則:
原則1:嚴禁批判。不批判他人發言,才能讓所有成員自由發想。
原則2:自由發想。使成員無拘束地暢所欲言,在輕鬆的氣氛下,愉悅流暢地思考。
原則3:量重於質。用撒網捕魚的方式,先進行圍繞主題的發想,以徵求大量點子。
原則4:結合改善。以彼此的發想為基礎,不斷激盪出更好的新點子,甚至允許團隊中出現與他人相似的發想。
參考資料來源:經理人月刊6月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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